国际关系学院赴法交流学生学分转换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3-24 浏览量:

由于法国高校采用20分制,10分为及格线,20分为满分,为了与国内普遍实行的百分制进行合理转换,法语系在对兄弟院校进行调研并且与师生多次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方案:

1、学生在法国选修的课程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报法语系主任和教务处审批同意。未获同意的选课不予转换学分。

2、赴法学生在一个学年的时间里至少修满30个学分,同时在两个学期共修习至少6门课程(相当于本科三年级法语专业必修课);

3、学生在法修习的学分,可按原有课程名称和分数直接转回国内,直接抵消本科法语系培养方案中本科三年级的专业学分。

4、其他应在大三阶段修习的非专业学分(如国家安全学、国际关系史等),须回国后按照学校规定修习。

5、未修满30学分的学生须将在法所有课程的分数(无论是否及格)全部转回国内;修习超过30学分的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转回国内的课程,转回的总学分不超过30学分。

6、分数转换的具体方法应根据下表进行。

中法分数对应表

法方分数

评语

中方分数

6

Échec

40

7

Échec

45

8

Échec

50

9

Échec

55

10

Passable

60

11

Passable

68

12

Assez bien

75

13

Assez bien

82

14

Bien

85

15

Bien

88

16

Très bien

90

17

Très bien

92

18

Excellent

95

19

Excellent

98

20

Excellent

100

国际关系学院外语学院

2015年3月